呼和浩特市农村“十个全覆盖”文化室建设工程三年任务总量为1186个,具体为2014年350个,2015年424个,2016年412个。截止目前,2014、2015年“十个全覆盖”774个文化室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2016年任务现已全面实施。
按照呼和浩特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农村“十个全覆盖”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2016年我市“十个全覆盖”文化室建设工程要完成412个建设任务。具体为土左旗135个、托县77个、和林县63个、清水河县14个、武川县72个、新城区2个、玉泉区16个、赛罕区21个、开发区8个。
在文化室建设工程补助标准及资金筹集上,2016年度412个村每个村补助设备购置资金1.5万元。此项工程共投资618万元。其中,市补助376.05万元,旗县区、开发区补助241.95万元。
在文化室建设标准上,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将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配套建设不低于400平方米的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按照市委、市政府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作“4月集中开工、8月底基本完成、9至10月进一步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现我市2016年412个文化室已全面建设开工,截至7月底,土左旗已完成135个文化室建设任务,托县已完成33个文化室建设任务,和林格尔县已完成8个文化室建设任务,清水河县已完成11个文化室建设任务,武川县已完成20个文化室建设任务,玉泉区已完成1个文化室建设任务、赛罕区已完成5个文化室建设任务,现我市共计完成213个文化室任务,完成率为52%,为全面完成任务,各地区正在加紧施工。
在文化室设备配置方面,2016年度以乐器、音响等设备配置为主。同时各旗、县、区也可根据各村实际,配备图书及文体活动器材,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体活动需求。现各旗县区文化室设备购置已基本到位,土左旗、托县、武川县、赛罕区、玉泉区已为建成的文化室配发设备,和林县、清水河县、新城区、开发区待文化室全部建成后统一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