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文体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习活动,我市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在各旗县区和相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并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初步确定九大类62人列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将传承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以文件印发之日计)。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社会文化科进行反馈,来信请署真实姓名与电话。
联 系 人:于江
电 话:0471—3456763(兼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