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一批旅游市场集中办案活动的函》要求,去年11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案件承办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会同天津、吉林和自治区6盟市执法机构的18名执法业务骨干,办理了青岛远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入选全国7个典型案例。
今年4月,在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第二期旅游执法以案施训培训班案卷评查活动”中,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案卷承办单位接受了来自全国近百名旅游执法业务骨干的案卷评查。评查人员均认为此案证据链条完整、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适当、处罚主体准确,是一个具体典型示范意义的优秀案件,并得到了文化和旅游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通过此次以案施训活动,学到了先进办案经验,发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加深了对旅游领域执法的法律理解、提高了对办案要点的掌控把握,切实加强了旅游执法的查办技巧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