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共划分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四个区并管理土左旗、武川县、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和清水河县五个旗县,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流经了悠久的历史,“大窑文化”掀开了呼和浩特人类文明的历史;战国赵武灵王在此设云中郡,北魏在这里定都“盛乐”,辽、金、元时期在这里建丰州城,明代蒙古族首领阿拉坦汗在这里建“库库和屯”。这里是草原丝路的必经地,清代中期,随着驰名中外的“大盛魁”等旅蒙商号的兴起,这里成为我国北方的商贾重镇。呼和浩特的古代历史从新石器延续到明清,留下了众多珍贵的不可移动文物、丰富的历史文物遗址及革命遗址,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军事等众多方面,见证着我国边疆发展史和民族不断发展交融的历史。
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统计,呼和浩特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点153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自治区级59处,市县级77处;长城资源各类遗存共计1595处(附属设施、段),战国赵北长城、秦汉长城、汉外长城、汉代当路塞、北魏长城、金界壕与壕堑、西夏长城、明长城墙体总长约650多公里。文物古迹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摩崖石刻和重要史迹等、48处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这些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独有的草原文化特色、数量众多的文物古迹以及别具一格的历史建筑,共同构筑了北方多民族交融汇聚历史文化名城的骨骼和血肉。
这些文物是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光阴不可逆转,但通过文物,我们可以若隐若现地感受过去的时光。文物蕴含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信息,具有传播科学知识、开展社会教育、弘扬文化传统、陶冶人文情操等多方面作用,文物所内具的特质和外在的形式美,可以通过陈列展示让人欣赏,从中获得知识和美的享受。由于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物就越发显得弥是珍贵。文物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都可加以研究、利用和开发,使其化腐朽为神奇,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不可移动文物往往与名胜景点互为一体,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因此在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问题上,文物部门与建筑部门、旅游行业存在结构性矛盾。野外的文物古迹,如古建园林、古塔寺庙、古镇老街、文化遗址、名人故居及墓葬等等,往往地处风景优美的旅游区,或是当地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出发,不得随意开发利用,防止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另一方面,作为文化旅游资源,它们是旅游者游览参观的对象,往往需要开发利用。很容易造成保护文物保护与发展利用之间的矛盾。
2021年5月呼和浩特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成立,文物保护部作为文考中心的核心业务部室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对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建档立案、为合理开发与利用提供业务指导意见等。为了更好地发挥文考中心文物保护的职能,文物保护部2021年下半年开始对全市5个旗县及4个市区的“四有”工作进行帮扶指导,并在近半年的时间内带领我中心业务人员通过实地调查拍摄和重点文物单位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自然与人文环境、历史沿革、价值评估、现状描述、相关研究情况、调查发掘保护工程及文物展示、保护管理机构等16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登记整理,完成了5个旗县区的“四有”档案完善规整工作,完成共计430余卷档案。期间同时开展文物保护现场调查工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走访了多个文物保护单位,为保护和利用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专业指导,对长城文化遗址公园的保护开发进言献策,推动了我市文物保护合理利用。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保护文物、发挥文物作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华民族和社会主义祖国的兴旺、繁荣昌盛具有重大意义,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文考中心会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开发、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继续发挥职能,同时更加深入广泛的宣传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文物意识和文物保护观念,使爱护文物、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