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8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19、2020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和林格尔剪纸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段建珺评估结果为优秀。
晋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何小菊评估结果为优秀。
公示时限:2021年6月14日至2021年7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遗科与机关纪委反映。以组织出面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出面反映情况的需署真实姓名,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非遗科
联系电话:0471—3456050
受理人姓名:王轶农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北路182号(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邮 编:0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