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 机关 | 处罚 对象 | 身份证号码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时间 | 数据上传 时间 | 处罚 案由 | 处罚结果 |
1 |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韩振国(余时私人影院) | 152102********0319
| 违反了《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从事点播影院、点播院线放映、发行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1年4月7日 | 2021年4月19日 | 当事人擅自从事点播影院放映活动。 | 对经营场所予以取缔;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活动专用设备:电影放映工具5台;2、罚款:3000元整。 |